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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传播学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发布时间:2022-02-22  点击数:  

 

湖南师范大学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2019年版)

学科名称:新闻传播学(学科代码:0503

 

 一、学科简介

1.学科内涵

19世纪末20世纪初,新闻学形成于德国和美国。1918年10月,中国开启了新闻学教育和研究活动,其标志性事件是北京大学新闻学研究会的成立。20世纪40年代左右,作为一门学科的传播学逐渐形成。新闻学与传播学结盟,最早开始于美国,进而影响到中国。1997 年新闻学和传播学在中国被整合为“新闻传播学”。20世纪60年代末期以来,在新媒体发展、媒介形态融合背景下,新闻传播学获得了超越单一媒介形态和单一学科的研究新视野,不仅打破了新闻传播学科内不同领域的界限,也打破了新闻传播学与其他学科之间的界限。同时,新传播科技的发展给新闻传播实务的教学和研究也带来了整合的要求,以传统媒体实务为基础的采、写、编、评、摄等教学和研究,需根据数字媒体的新环境重新整合,以适用于各种媒介形态的新闻与非新闻类信息传播的实务。未来的新闻传播学将聚合多学科知识,使用多学科工具与方法,探讨媒介化社会的传播关系与传播规律,为认识、理解人类交流的复杂性与多样性,提供新的理论解释。

作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和“双一流”建设大学,湖南师范大学于1992年创办新闻学专业,2001年3月成立湖南省首家新闻与传播学院。本院是湖南省办学历史最长、学科门类最全、办学层次最齐整、教学科研实力最强的新闻与传播学院,设有新闻学、编辑出版学、广播电视学、广告学、网络与新媒体5系,拥有新闻学、编辑出版学、广播电视学、广告学、网络与新媒体、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7个本科专业。2000年拥有湖南省首家新闻学硕士点,2003年拥有湖南省首家传播学硕士点,2004年拥有湖南省首家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硕士点,2010年拥有首批新闻与传播、出版两个专业学位硕士点。2010年拥有湖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传播与现代化研究中心”,2011年拥有湖南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湖南省传媒发展研究基地”,2012年拥有湖南省唯一的“十二五”重点学科“新闻传播学”。2014年6月湖南省委宣传部与湖南师范大学共建新闻与传播学院,在项目资金、师资队伍、实践基地建设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成为学科发展的又一次重大飞跃。2013年,在“中国近现代新闻传播史”方向招收博士研究生。2017年,新闻传播学科增列为一级学科博士点,填补了湖南省空白,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获B等,位居全国同类学科20名左右。2018年,新闻传播学科入选国内一流培育学科。

2.师资队伍

本学科师资力量雄厚,学术梯队优化。现有专职教学科研人员31人,其中教授18人(含二级教授5人)副教授10人,高级职称教师占90.32%;博士学位教师28人,占90.32%;博导14人,硕导28人。拥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1人、中央文宣系统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工程首批入选者1人、中央马工程首席专家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1人、国家新闻出版行业领军人才2人、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人选2人、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新闻传播学学科带头人1人。拥有兼职教师20人。

3.科研成果

近五年来,本学科发表CSSCI论文212篇,其中《新闻与传播研究》《新华文摘》等权威刊物论文16篇,《现代传播》《国际新闻界》等重要刊物论文52篇,出版专著、教材25部。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6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1项,重点项目2项),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10项,其他省部级项目52项。2017年、2018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立项数连续两年列全国新闻学院第二。获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项,省社科优秀成果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2项。

4.培养条件

本学科拥有一流的发展平台、优良的办学条件。本学科所依托学院2014年被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列为湖南省唯一的部校共建新闻与传播学院,2017年被列为第二轮部校共建新闻与传播学院。拥有省内唯一的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博士点,拥有中国传播与现代化研究中心、湖南省传媒发展研究基地、湖南省社会舆情监测与网络舆情研究中心三个省级研究基地,“文化与传播研究所”“出版科学研究所”“传媒伦理与法制研究所”“内参研究中心”“县级融媒体建设研究中心”五个校级研究所和新媒体技术校级重点实验室,是“湖南省新闻人才培训中心”“湖南省出版人才培训基地”“湖南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湖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等,与业界共建了多个产学研合作基地。拥有湖南省文科实验示范中心“现代传媒技术实验室”,拥有新闻传播类图书20余万册、学术期刊370多种,仪器设备价值1200多万元。

5.主要特色

经过长期的探索和努力,本学科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等方面,形成了鲜明特色。

1)秉承文史传统,凝练学科方向

立足学校文史哲学科的深厚底蕴,围绕中国现代化历史进程与中国新闻传播发展的互动互应关系这一研究总纲,形成了新闻学、传播学、新媒体传播、编辑出版学等研究成果突出的研究方向,在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的理论与实践以及社会服务方面,也日益显示突出特色,显示了具有活力的团队力量,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研究路径。团队既有严谨的学术逻辑理念,又形成了颇具个性和亮点的学术群落。

2)创新培养模式,提升育人质量

坚持课堂教学主阵地,充分利用部校共建平台及省内媒体资源,创新教学手段与方式,构建“三元立体”的第二课堂平台,形成“名家精英书山论坛”“记者编辑业界课堂”和“校友回家传媒沙龙”的链条式第二课堂教学体系。既夯实学生的理论基础和人文素养,又立足新闻传播学科重视实践和应用的属性与特征。学生在全国、全省的各级专业大赛中获得多种奖项,深得社会好评。

3)主动适应时代发展需要,积极服务社会

充分发挥“出版湘军”“电视湘军”“动漫湘军”的媒体优势,与主流媒体开展合作,加强师生与新闻采编最新实践的对接,提升师生全媒体采编素质能力;开展产学研合作,服务湖南经济社会尤其是新闻出版事业的发展。

、培养目标

面对新的发展环境与人才需求,秉承湖南师范大学“仁、爱、精、勤”的优良传统,遵循“立足湖南、服务全国、强化特色、力争一流”的办学定位,本学科努力培养具有坚实的文化底蕴、高远的理论视野、过硬的专业技能和自主的创新精神的新闻传播学高层次专门人才,即具有厚实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和专业基础,熟悉新闻传播的历史和现状,掌握本学科的最新进展,适应网络与信息时代和产业化发展的要求,在某一专业领域或学科方向有深入研究,能独立从事学术研究和实践活动。具体包括:

1.具备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与方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政策水平;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忠诚学术,学风严谨,身心健康,勤勉进取,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献身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2.系统阅读和掌握人文社会科学经典著作,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宽广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掌握和透彻理解新闻传播学科的理论知识与实务技巧,熟悉本学科前沿信息或动态,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实践活动的能力;有学术研究的感悟力,对某一领域或方向有深入研究和独特理解,并不断开拓新的领域。

3.具备研究方法论的系统知识,能根据具体对象采用适当的研究方法;深刻理解和熟练掌握学术研究、学术规范的相关规定,恪守学术道德;思维严谨,逻辑严密,具有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本学科的某一领域或方向能进行深入研究,进行理论和知识创新,做出创造性贡献。

4.至少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具有国际视野,能阅读和查阅新闻与传播专业的相关外文资料,运用外语开展学术研究和国际学术交流。能熟练应用计算机。

三、研究方向及简介

新闻传播学科设置新闻学、传播学、新媒体传播和编辑出版学4个研究方向。

1.新闻学

主要研究领域为新闻学理论、中国近现代新闻思想史、中国报刊史、新闻法制与道德。该方向人文历史底蕴深厚,研究视野开阔,研究路径多元,注重从中国新闻事业现代化进程、媒介科技与社会文化变迁、传统观念与现实需求等角度展开研究,在新闻学理论、新闻伦理思想史、传媒法制建设、近现代新闻观念、近现代画报等方面成果突出。

2.传播学

主要研究领域为传播学理论、媒介文化与视听传播。该方向着重从传播与文化的互动关系出发,探究传播活动的内在规律与发展趋势;在传播学理论、大众传播与青少年亚文化、女性主义媒介研究、近现代视听传播、品牌营销与传播等方面的研究独具特色。

3.新媒体传播

主要研究领域为新媒体发展理论、网络舆情、网络传播、媒介融合与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该方向立足于新媒体发展前沿,利用湖南省社会舆情监测与网络舆情研究中心的实验设施,运用多学科理论,致力于解决新媒体传播实践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在网络舆情与社会治理、青少年网络政治参与、媒介融合与产业规制、网络动员与博弈等领域优势明显。

4.编辑出版学

主要研究领域为编辑出版学理论、出版历史与文化传播、数字化与国际出版。该方向对具有现实指导性的编辑出版理论问题做了深层探索,运用个案剖析、区域调研、比较研究、类群分析和综合方法,对编辑主客体与出版传播、出版文化与出版史、中国出版“走出去”、出版物的选题策划与畅销书等问题展开研究,具有较坚实的基础和较雄厚的实力。

四、学制与学习年限

全日制脱产博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全日制非脱产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博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8年(含休学和保留学籍)。

休学创业的博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可延长1-2年。

五、培养方式

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并接受导师组的集体指导。导师同时对博士研究生的业务和思想进行指导和教育。

六、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毕业最低学分要求

毕业

总学分

课程学分

学术活动学分

总学分

公共必修课学分

学科必修课学分

任意选修课学分

15

13

5

6

2

2

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

类别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开课

学期

考核形式

备注

公共必修课

100010001

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

36

2

1

考试

必修

100010002

博士英语口语

16

1

1

考试

必修

100010003

博士英语阅读

16

1

1

考试

必修

100010004

博士英语写作

16

1

1

考试

必修

学科必修课

106020001

新闻传播学专题研究

36

2

1

考试

必修

106020002

新闻传播学经典导读

36

2

1

考试

106020003

新闻传播学研究方法

36

2

2

考试

任意选修课

106040001

马列新闻经典选读

36

2

2

考查

必选2学分以上

106040002

新闻学史论研究

36

2

2

考查

106040003

传播与文化研究

36

2

2

考查

106040004

新媒体研究

36

2

2

考查

106040005

编辑出版学前沿

36

2

2

考查

必修

环节


学术活动


2



必修

补修课

106070001

传播学概论

36

2

1

考试

跨学科考生必修

说明:1)英语免修免考要求见《湖南师范大学(非外国语专业)研究生英语学习管理办法》;2)任意选修课可选择非本培养方案内课程(含全校互通互选课程、微型课程、创新创业课程等);3)补修课不计入总学分,成绩需及格。

国际博士研究生:汉语(3学分)和中国概况(3学分)为公共必修课;若本科阶段或硕士阶段已修过中国概况,可申请免修,但不免考,通过考试后获得学分。

国际博士研究生其他学分及总学分要求与普通博士研究生相同。

港澳台侨博士研究生:学分要求与普通博士研究生相同。

国际博士研究生及港澳台侨地区博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其他要求由研究生院另行规定。

七、其他培养环节

1.个人培养计划

博士生应在入学1个月内,在导师的指导下制定个人培养计划。个人培养计划包括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计划两个部分。个人培养计划由导师组审查通过后报学院及研究生院备案。

2.学术活动

在读期间,博士研究生应听取不少于20场由学校、学院、实验室、学位点组织的高水平学术讲座;应公开主讲不少于2次有关文献阅读、学术研究等内容的学术报告。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应至少参加全国性或国际性学术会议1次,并提交自己撰写的学术论文。学术活动所占2学分,根据博士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的考勤和主讲的学术报告质量等进行考核。

3.中期考核

博士研究生在论文开题前(第三个学期初)进行中期考核。具体要求参见《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管理办法》。

八、学术论文发表

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须在CSSCI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者在学校规定的权威刊物、SSCIA&HCI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博士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和取得的科研成果必须以湖南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其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博士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应为已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SSCIA&HCI期刊正式录用函可视为正式发表的论文)。

九、学位论文

1.论文开题报告

博士研究生一般应于第三学期末前完成开题报告。开题报告的时间与论文答辩的时间间隔原则上不少于16个月。开题报告的具体要求按照《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实施管理办法》实行。

2.论文预审

论文预审是指对研究生学位论文初稿进行的预评审,具体要求和做法参见《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审管理办法(试行)》。

3.论文评阅与答辩

论文评阅与答辩的具体要求与做法,按照《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实施办法》《湖南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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