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范大学传播伦理与法制研究所成立于2008年6月,现有研究人员12人,其中教授6人,副教授4人,讲师2人,全所成员均有博士学位,徐新平教授担任所长。本所成立10余年来,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团队成员徐新平教授、肖燕雄教授、吴果中教授、燕道成教授、李滨教授、尹金凤教授和其他老师已获得国家社科规划课题和教育部社科课规划题9项,省级社科规划课题10余项。已出版《维新派新闻思想研究》《传播法》《中国近现代画报研究》《网络暴力游戏对青少年的涵化与引导研究》《中国近代新闻思想的嬗变》《中国广告学知识生产研究》《新媒体时代的新闻传播与新闻观》《新闻职业道德案例评析》《中国新闻伦理思想的演进》等专著和教材10余种。在《新闻与传播研究》《现代传播》《国际新闻界》《新闻大学》等刊物发表论文100余篇。科研团队形成了合理的学术梯队,年龄层次与学历背景合理,科研能力较强。本所致力于站在学科前沿,围绕马克思主义新闻伦理观,中国新闻伦理思想史,中国新闻职业道德建设,网络伦理,广告伦理,传播法规,中外新闻伦理法规比较等研究方向展开全面系统的考察与探索。研究注重理论与实用相结合,历史与现实相结合,全面与重点相结合。其相关研究成果在国内新闻传播学界产生了良好的反响。